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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借用室內外場地準則及報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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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借用室內外場地準則及報備程序
 
基於全校社團能公平且充分運用校內場地,特訂定「本校學生社團室內外場地借用準則」。
一、 興中堂、華風堂之借用:
    依中國文化大學興中堂及華風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辦理。
二、大恩館階梯教室(102、103)之借用:
    借用期限:每社團每週以借用一次為限。
    借用限制:以百人以上之演講或會議為優先,線上申請時需線上附加活動企劃書電子檔才可借用。
    借用程序:依相關日期規定線上報備活動並完成場地借用→課外組指導老師線上審核→上線進報備系統確認通過→完成借用手續。
三、例行性活動教室之借用:
    借用期限:以一學期為限。
    借用程序:每學期初統一登記→如有衝突則抽籤決定→一週內完成線上報備→課外組線上審核→完成借用手續。
    *例行活動一學期辦理一次活動報備即可。
    *罰責:若登錄教室而未實際使用者,經查有三次以上紀錄,則取消該社團當學期之例行活動教室借用權利。
四、一般性社團之借用:
    借用限制:線上報備借用教室須附上活動企劃書電子檔。
    借用程序:線上報備→指導老師線上審核→社團上線進報備系統確認通過→完成借用手續。
五、室外場地之借用:
    借用期限:每次借用以一週為限。
    借用限制:借用場地辦理招新攤位、校慶園遊會攤位、甄選報名、電影義演賣票攤位等活動,每社團以借用一處為限。週展及展覽活動每次以借用2-3處為限。
    借用程序:線上報備→指導老師線上審核→社團上線進報備系統確認通過→完成借用手續。
六、場地衝突之處理:
    社團之間使用場地發生衝突者,請馬上或事後報備知會課外活動組,課外活動組將公平處理之。
七、違規之議處:
    凡社團未辦理報備手續而擅自使用者,一經查獲將停止該社團場地借用權利並議處相關人員。禁止社團借用場地轉包他人使用、未經上報告書於教室留宿、違反學校使用相關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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