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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50屆華岡青年選拔實施要點」,請各班即日至3/6(五)完成班上初選,3/9完成系所複選;3/13(五)下午四時前繳交候選人資料至大恩館2樓課外活動組。

「華岡青年」為本校表彰優秀學生之最高榮譽,獲選者將獲得公開表揚及獎學金。至今已選出49屆華岡青年,歷屆獲選者均表現突出,足以作為全校學生之表率與學習典範,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爭取榮譽!

壹、選拔基本條件:
依華岡青年選拔辦法,華岡青年候選人應符合下列各項基本條件:
一、在本校大學部(含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就讀2年以上之學生或在研究所(含推廣教育部碩士在職專班)1年以上之研究生,且具有正式學籍者。
二、在學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僑生、外籍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必修科目(含輔系及雙主修之必修科目)無1科不及格者。若該班學生學業平均成績無人達75分以上,則以前3名計列。
三、在學期間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四、從未當選華岡青年者。

貳、選拔標準:
華岡青年之評選,以下列各款優良事蹟為選拔標準:
一、有卓越愛國行為表現,且有具體事實者。
二、從事學術研究、社團活動、各項服務以及參加愛校建校活動事蹟卓越、成效特優者。
三、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且有特殊表現者。
四、在校內外參加各類比賽活動,獲得冠軍者。
五、對推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有特殊貢獻者。
六、具有其他優良事蹟且有具體事實表現獲得大功以上之獎勵,足為青年示範者。
七、對僑社或僑界有特殊服務與貢獻,具有具體事實者。

參、選拔程序:

華岡青年之選拔程序分初選、複選及決選,茲分述如下。

一、初選:由班導師主持,自符合前述規定者中推選之,各班得推選1名參加複選。

二、複選:

(一)由研究所所長、系(組)主任就各班推薦之名單中複選1名;惟該所系(組)有分組或分班者,得各加選1名。

(二)教務處、學生事務處各得推薦1至2名候選人;另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並得增加推薦1至2名僑生或外籍生參加決選。

(三)推廣教育部碩士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由推廣部甄選後,分別併入研究所及大學部應選名額。

三、決選:

決選行政作業由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負責,分校史常識測驗、書面資料審查評分及面試三階段評選。詳細計分方式另行公告。

四、評選日程:

1.初選:各班級初選(含候選人推薦表),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星期五)前完成,並送交至各所系(組)彙整。

2.複選:由研究所所長、系(組)主任就初選資料進行評選,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星期一)前完成。

3.決選候選人資料統一收件日期及地點:中華民國104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繳交至大恩館2樓課外活動組。

4.筆試暨口試說明會:中華民國104年3月18日(星期三)。

5.口試決選會: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星期三)。

選拔程序及準備事項請詳閱附件之「華岡青年選拔實施要點」;「華岡青年推薦表」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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