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
本告知聲明書說明「2025年寒假大專青年無錫文教交流團【迪士尼專案】」活動將如何處理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當您勾選「我同意」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同意書之各項內容。
中國文化大學(下稱本校)因辦理「2025年寒假大專青年無錫文教交流團【迪士尼專案】」基於(一)辦理校內審核及交流活動報名等相關事宜。(二)處理赴陸交流所需作業程序相關事宜。所需進行001人身保險、002人事管理、109教學或訓練行政、158學生資料管理、研究輔導及服務,校園生活及其它相關推廣作業等目的,本校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蒐集、處理及利用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另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規定,本校應向您明確告知以下事項,包括: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資料處理、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法,依個資法規定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若您為未成年人,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本校基於前述之目的,將蒐集您的以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性別、婚姻、學歷、經歷、帳戶資料、戶籍資料、連絡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資料之身份文件等相關資料。另基於我國相關法令,本校得視情況另蒐集您的健康紀錄。上述所蒐集之資料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之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使用期間。上述所蒐集之資料利用地區以本國或經您授權得使用之地區為主,利用對象以本校以及本校完成蒐集特定目的之相關合作對象為主,使用方式以符合個資法之各項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蒐集、處理、利用、傳輸與保存等。
本校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時,基於個資法之規定,您可透過書面/電子方式行使以下權利,:
(一)查閱或請求閱覽本人之個人資料或請求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惟本校依個資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請求補充或更正本人之個人資料,惟您應適當說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之個人資料。惟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但書之規定,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本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若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屬本校辦理業務或作業所必須之資料,本校將可能無法執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
您應確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屬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應由您本人依本校之程序辦理更正。如您所提供之資料有不足、錯誤或缺漏者,本校得不予辦理任用、薪資、晉升及投保等各項人事管理作業。
個人資料使用期間
依海外活動報名作業保存年限,本組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10年內,利用區域為台灣及中國大陸,並於10年後定期銷毀所填具之報名表。
同意之效力
(一) 當您勾選「我同意」即表示已閱讀、瞭解所有內容,如違反相關條款時,得隨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
(二) 本組保留隨時修改同意書規範之權利,於網頁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
(三)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