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平時評鑑學期資料檢核注意事項

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平時評鑑學期資料檢核注意事項


一、    檢核時間:115年2月22日(星期日)13時30分至8時
二、    檢核對象:本校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
三、    檢核內容:
1.    第1學期社團活動計畫表、計畫達成表:
(1)    計畫達成表須完成填寫,內容包含實際活動舉辦地點、參與人數及活動未執行或新增執行之原因,並經專業指導老師簽章。
(2)    須於資料檢核辦理日前,於中社團資訊系統 > 社團基本資料 > 社團簡介 > 活動績效管理 新增或匯入登錄。
2.    第1學期經費收支結算表:
(1)    結算期程為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並經專業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簽章。
(2)    需檢附存簿內頁影本佐證。
3.    月報表及公開徵信:
(1)    每月製作經費收支月報表(114年8月至115年1月),並經專業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簽章。
(2)    需檢附公開徵信方式佐證(可照片或螢幕截圖呈現,須能呈現公佈之日期)。
4.    組織章程及會社員名冊:
(1)    組織章程。
(2)    最近一次之修改紀錄(含核備之報告書、修改對照表、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
(3)    若滿5年以上未進行修改,則須檢附檢視紀錄(含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4)    須於資料檢核辦理日前,於中社團資訊系統 > 社團基本資料 > 會員及幹部登錄 新增或匯入登錄,系統內必填欄位均需完成填寫。
5.    社團財務登記表:
(1)    財產清冊表格(含校產及社產)填寫完整,
(2)    檢附(上傳)器材設備借用管理辦法。
(3)    檢附(上傳)借用紀錄表佐證。
四、    檢核及懲處方式:
1.    上述檢核資料須製作為PDF電子檔案格式,以電子化方式呈現,須簽名之文件可以掃描、照相或電子簽署方式建檔。
2.    由課外活動組老師擔任評審,審閱各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繳交資料是否齊全、正確,未齊全及有誤者,將依平時評鑑第六類第2號每項-1至-3分扣分;如於改善期限(115年3月2前)內完成補正資料並交由行政輔導老師檢核無誤後,得減半扣分。
3.    未參加學期資料檢核之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該學期至3月底止將暫停受理借用場地及器材,且當學期不得優先借用大型場地。

 

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平時評鑑學期資料檢核計分標準表

檢核項目

檢核內容

1學期

社團活動計畫達成表、會社員名冊

  1. 依社團活動計畫表填寫
  2. 填報內容正確且無缺漏
  3. 經專業指導老師簽章
  4. 會社員名冊基本資料完整並統計各年級人數
  5. 社團用印

1學期

經費收支結算表

  1. 結算期程為11481日至115131
  2. 經專業指導老師、社團負責人、總務(會計)、出納簽章
  3. 檢附存簿內頁影本佐證
  4. 會社長不兼會計、會計不兼出納
  5. 社團用印

月報表及公開徵信

  1. 每月製作經費收支月報表(11481日至115131)
  2. 月報表內容填寫正確
  3. 經專業指導老師、社團負責人、財務、製表人簽章
  4. 實施公開徵信之佐證(須註明公佈日期)
  5. 社團用印

組織章程

  1. 組織章程完整度
  2. 最近一次之修改紀錄(含報告書、對照表、會議紀錄及簽到表)5年內未修改之檢視紀錄(含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3. 社團用印

社團財務登記表

  1. 表格填寫完整度(校產者須列校產編號)
  2. 借用辦法佐證
  3. 借用紀錄表佐證
  4. 社團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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