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平時評鑑學期資料檢核注意事項
一、 檢核時間:115年2月22日(星期日)13時30分至8時
二、 檢核對象:本校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
三、 檢核內容:
1. 第1學期社團活動計畫表、計畫達成表:
(1) 計畫達成表須完成填寫,內容包含實際活動舉辦地點、參與人數及活動未執行或新增執行之原因,並經專業指導老師簽章。
(2) 須於資料檢核辦理日前,於中社團資訊系統 > 社團基本資料 > 社團簡介 > 活動績效管理 新增或匯入登錄。
2. 第1學期經費收支結算表:
(1) 結算期程為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並經專業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簽章。
(2) 需檢附存簿內頁影本佐證。
3. 月報表及公開徵信:
(1) 每月製作經費收支月報表(114年8月至115年1月),並經專業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簽章。
(2) 需檢附公開徵信方式佐證(可照片或螢幕截圖呈現,須能呈現公佈之日期)。
4. 組織章程及會社員名冊:
(1) 組織章程。
(2) 最近一次之修改紀錄(含核備之報告書、修改對照表、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
(3) 若滿5年以上未進行修改,則須檢附檢視紀錄(含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4) 須於資料檢核辦理日前,於中社團資訊系統 > 社團基本資料 > 會員及幹部登錄 新增或匯入登錄,系統內必填欄位均需完成填寫。
5. 社團財務登記表:
(1) 財產清冊表格(含校產及社產)填寫完整,
(2) 檢附(上傳)器材設備借用管理辦法。
(3) 檢附(上傳)借用紀錄表佐證。
四、 檢核及懲處方式:
1. 上述檢核資料須製作為PDF電子檔案格式,以電子化方式呈現,須簽名之文件可以掃描、照相或電子簽署方式建檔。
2. 由課外活動組老師擔任評審,審閱各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繳交資料是否齊全、正確,未齊全及有誤者,將依平時評鑑第六類第2號每項-1至-3分扣分;如於改善期限(115年3月2前)內完成補正資料並交由行政輔導老師檢核無誤後,得減半扣分。
3. 未參加學期資料檢核之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該學期至3月底止將暫停受理借用場地及器材,且當學期不得優先借用大型場地。
114學年度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平時評鑑學期資料檢核計分標準表
|
檢核項目 |
檢核內容 |
|
第1學期 社團活動計畫達成表、會社員名冊 |
|
|
第1學期 經費收支結算表 |
|
|
月報表及公開徵信 |
|
|
組織章程 |
|
|
社團財務登記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