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2學期「購買物品設備」申購程序及所需文件,請於115年3月2日下午4點前繳交至課外活動組。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擬購買物品設備說明

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學輔領域以購置非辦公設備之社團活動所需器材為主,需考量現有安全置放空間、及後續維護事宜、迫切需求性及效益。

  1. 申購表單如下頁,請至本校課外組網站,下載『社團擬購買物品申購表』,課外組網址  https://activity.pccu.edu.tw/p/404-1043-50374.php
  2. 本學期採兩階段繳交,第一階段115/3/2() 16:00前繳交申請表及檢附詢價佐證資料,第二階段115/3/4()12:00前繳交完實體整報單及社團器材使用紀錄表。
  3. 申請表需以電腦繕打,需同時繳交紙本申請表至課外活動組林明輝老師處,並同時將可編輯電子檔案E-mail寄至LMH13@ulive.pccu.edu.tw 信箱。
  4. 繳交申請表時,需詳列規格數量、照片及金額,並請各社團專業指導老師及行政輔導老師簽章;須同時檢附資料如下:
  1. 報價廠商所開列之至少90日效期之正式估價單正本(含公司正式墨水章(大小章、報價專用章或發票章)用印,單一社團單次採購總價1萬元至3萬元內檢附一家估價單;3萬元()10萬元內檢附2家估價單,估價內容需為同規格物品,且為正本才算合格)
  2. 1111013日起,本校採購案需檢附詢價佐證資料(如:產品型錄官網價格、網路購物平台價格、延續採購之合約或台銀共同供應契約價格、廠商與各機關或學校之成交價格、任何有利採購案決標或決議之佐證資訊、無法提供上述採購價格資訊之情形需以報告書敘明原因。)
  1. 報價及採購事項需注意以下規範:
  1. 不得使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載『拒絕往來廠商』」作為報價廠商,在冊廠商詳網址https://web.pcc.gov.tw
  2. 禁止使用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及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及可連網、傳輸相關設備)
  3. 購買需持有專業證照(或執照)操作者,需確認器材使用社團有取得效期內相關證照

※注意!逾時繳交、未檢附正本估價單附件或未完整填表者不予受理,暫無需求者免繳交。

  1. 因經費有限,購置物品以多數社團辦理活動能使用且目前未提供借用者優先購置,並採統一保管借用方式辦理。個別使用之特殊申購物品,請考量應有放置地點及避免受潮、後續維護經費及保管方式再行提出。原則如下:a、社團必須而無法自行購置之基礎配備。b、社團活動所需要且不易以租借方式取得之器材。c、有安全疑慮,需定期汰換者。d、配合活動計畫有添購之實際需求者。e、如有遺失,該社團需負完全賠償責任。
  2. 所有社團提案仍須提交學務會議代表及校務發展經費規劃小組審查、研議後依學校採購程序辦理(本學期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採購,並於登帳作業後進行交撥,預計第1學期開學前完成)
  3. 個別社團使用之申購物品需配合填寫相關使用紀錄表(每學期末繳交)及成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