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文化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新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成立說明
壹、 受理期間:114年9月9日(二)起至9月19日(五)16:00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貳、 依據: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輔導辦法。
參、 受理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肆、 繳交資料:
   1.新社團成立申請表(請用電腦打字,再親筆簽名)、
   2.發起人名冊(個人親筆簽名,附個人歷屆成績單正本)、
   3.社團組織章程草案(請上課外組網站參考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輔導辦法)、
   4.社團成立營運企劃書(包含經營社團、招募新生、例行社課安排及社課內容等)一份。
伍、 審查程序:資料備齊交由課外活動組受理,申請文件經審核核可後送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代表會議及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方得成立。
陸、 承辦人:課外活動組承辦老師林明輝,電話:(02)2861-0511#12207。
柒、 成立社團相關辦法說明如下:
| ─節錄自「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輔導辦法」(113年11月5日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二章 設立 第八條 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之籌組,應由二十名以上之發起人(為當然社員),檢具申請表、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及營運計劃書,向課外組提出,經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後設立。 第九條 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經學生事務會議核可設立後,應於一個月內組織並召開成立大會,議決組織章程及選舉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負責人。 第十條 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應於成立大會結束二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基本資料、負責人成績單、會員名冊、幹部名冊、專業指導老師資料表、會議記錄及簽到表等送輔導單位核備。 第十一條 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 
捌、 其他社團成立之宗旨及活動等相關條文,請詳細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輔導辦法 (可至課外活動組網頁法令彙整之社團法規查詢)。